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,提高教学实验室实践育人能力,实现建设绩效指导资源分配的导向,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,总结工作经验,按照《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》(校发【2010】44号)要求,拟于近期开展2020-2021学年教学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。
依据《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》要求,围绕2020-2021学年开展的工作进行,分别对实验室综合效能、实验教学研究、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培养和实验室综合管理等内容做考核。具体量化打分标准请参照《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》(附件1)和测评表(附件2)。
2.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全校教学类实验室做检查,听取单位汇报并实地考察。
学院组织本院实验室做自查,并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,准备汇报PPT(提纲见附件3)。各实验室填报《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绩效考核自评报告》(见附件4),并于6月18日前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(金明校区行政楼253室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
1.绩效考核是教学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、交流和发现建设问题的方式,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室评优奖先、资产金额的投入、实验教师指标等资源分配的主要是根据,请各单位确保自查数据及支撑材料的线.请依托学院(单位)负责人格外的重视,组织好本单位实验室的汇报和现场检查工作。原则上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建设的副院长应参与本单位检查的全过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