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,继续深化打好碧波蓝天保卫战,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进,依据《湖北省水、大气环境质量月度亮牌管理方法(试行)》,11月18日,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对10月份水、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了“亮牌”。
大气环境质量方面,襄阳市在1-9月全国168个要点城市PM2.5浓度排名中坐落后20位,十堰市、恩施州在10月全省PM2.5浓度同比反弹起伏排名中坐落前2位,依据亮牌方法,对襄阳市、十堰市、恩施州亮“黄牌”
10月,PM2.5浓度同比反弹起伏较大且PM2.5浓度排名不在全省前20名的县(市、区)分别是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十堰市张湾区、荆州市监亨通、襄阳市南漳县、襄阳市谷城县、襄阳市襄州区、十堰市丹江口市,依据亮牌方法,对以上县(市、区)亮“黄牌”。
水环境质量方面,1-10月,荆州市累计水质优秀份额未达年度方针,且与方针距离断面数量全省排名榜首,依据亮牌方法,对荆州市亮“黄牌”。
1-10月,月度累计水质应达未达Ⅲ类的断面中,水质指数改变程度为正值且排名后10位的断面地点县(市、区)分别是:荆州市沙市区、荆州市洪湖市、潜江市、荆州市监亨通、荆州市石首市,依据亮牌方法,对以上县(市、区)亮“黄牌”。
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被“亮牌”的当地要对标对表,查找问题本源,采纳有力办法推动问题整改;未被“亮牌”的当地要以此为警醒,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,继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进。